活動資訊
一、課程名稱:EMT-2複訓教育訓練課程
二、主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
三、招生人數:30人
四、研習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291號
五、上課教室:雙和醫院
七、依據:訓練課程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範辦理。
八、課程日期:
- 初訓:109年06月27日-10月10日,假日班,每週六、日上課,共30日,上午8時-下午17或19時,依課程內容而定,共280小時。
- 複訓:
第一梯:109年08月15日(六)-16日(日)、08月22日(六)
第二梯:109年08月29日(六)-30日(日)、09月05日(六)
第三梯:109年09月06日(日)、09月12日(六)-13日(日)
假日班,上午8時-下午17時,共72小時。
九、上課地點: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。
十、招生人數:每班30名學員,額滿為止,未達14人將不開課。(本會保留異動之權利。)
- 報名課程所需資料:
- 報名初訓:檢附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影本(效期內)、2吋大頭照片、應具備相當高級中等以上(高中)學校畢業或檢附同等學歷證明(肄業或結業證書不列入核准資格)。
- 報名複訓:檢附衛生福利部認可中級救護技術員有效期限內之合格證書影本。
- 請先E-MAIL資料,可於課程開始前補件,如至課程結束日尚未完成補件,視同不符資格,不予通過及退費。
十一、報名期限:開始報名至該訓練課程額滿為止。
十二、報名費用:
- 初訓費用:新台幣40,000元整。
- 複訓費用:課程時數24小時,新台幣6,000元整。
- 本課程提供免費便當,免收證書費300元
十三、繳費方式:
- 本課程報名費僅採匯款方式,請人員完成報名作業,待審核完畢報名資料,將通知匯款課程費用事宜,請報名人員匯款完成後,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,作為查帳使用,務必來電或e-mail確認,即完成活動報名程序。若遇報名人數過多或須調整之狀況,本會保留錄取人數之調整權利,將以先完成報名程序者優先錄取。
- 收/退費方式: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開課前完成繳交報名費者,因故不克出席,上課一週前退費80%(需扣除匯款手續費),上課三日前退費60%(需扣除匯款手續費),課程開始後恕不接受退費申請。(繼續教育課程學員亦同)。
- 若遇颱風、特殊狀況等因素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,本協會保有課程異動權利。需配合順延課程或取消此次課程,已完成繳交報名費者訓練費用將無息退還。
十四、缺曠課狀況說明: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3條、第7條第1項規定訓練課程規定,訓練時數需達280小時,曠課未請假者退訓;請假缺課時數超過上課總時數10分之1(28小時)者,予以退訓,上課遲到逾15分鐘,不予簽到,以請假1小時計算。(繼續教育課程學員亦同)。
十五、評核標準:
- 包含筆試(為選擇題型式,佔30%)、技術操作(佔50%)及過程評核(佔20%)(如遲到早退、上課表現、曠課或抽菸等;抽菸者直接扣10分)等三類項目,成績依權重比例加總計算。
- 各類單項(筆試、技術操作及過程評核)通過標準皆須70分及格。如低於70分之學員,再安排補考機會。(不另外收取任何補考費用,繼續教育課程亦同)。
- 惟其中技術操作部分,測驗標準符合緊急救護法非創傷及創傷處理流程。單項技術測驗及結訓情境考測驗,未通過者得於當日最後(全部人員結束)限補考1次,僅限同/下一梯次開辦的課程進行補考。(不另外收取任何補考費用,繼續教育課程亦同)。
- 學員需全程參與且綜合測驗及格,方視通過。未參加補考者、自行放棄者或經補考後仍未達標準者,視為不通過,恕無法辦理退費或延梯。
十六、證書核發及展延:
- 證書核發: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核發。
- 證書展延: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七條展延證書。
十七、個人資料保護措施: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學員報名時提供資料僅供當次活動身份證別及活動聯繫簽到用,保護受訓學員個人資料不外洩,亦不會提供第三者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。
十八、備註:完成報名者,系統將自動寄出報名成功通知電子郵件,務必確認是否有收到電子郵件;當日請著輕便服裝,以利技術評核操作。另因應環保,請自行攜帶環保杯。本課程提供免費便當。
109年度急救訓練課程
1-Aed管理員課程
報名連結:http://tinyurl.com/w4kfpf7
2-BLS-I指導員課程
報名連結:http://tinyurl.com/qsebusd
3-EMT-1教育訓練課程
報名連結:http://tinyurl.com/uubww96
4-EMT-2初訓教育訓練課程
報名連結:http://tinyurl.com/t8twspn
5-EMT-2複訓教育訓練課程
報名連結:http://tinyurl.com/r33ae6n
聯絡資訊
- 承辦人員:莊小姐
- 電話:02-2249-0088*12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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